10.3969/j.issn.1003-7659.2010.02.002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诉求与时机
从中国航运业和国际国内相关立法发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自身不足的角度出发,分析修改<海商法>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海事诉讼与仲裁实践经验以及成体系性的司法解释为<海商法>的修改提供了可能性,而<鹿特丹规则>的出台更为<海商法>的修改提供了时机性.
《鹿特丹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国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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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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