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09.01.009
小议欧盟第1419/2006号条例对班轮航运业的影响
国际航运反垄断豁免制度作为一种行业豁免制度,是指通过立法赋予航运业中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为以反垄断豁免,它是一般反垄断豁免在国际航运业的体现.目前各航运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都在法律中确定了有关反垄断法在国际航运领域的适用例外.2006年9月欧盟竞争委员会颁布了旨在取消班轮公会反垄断豁免的第1419/2006号条例.从班轮市场集中度、市场运力、市场运价、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分析该条例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的影响,指出该条例的生效仍将延续班轮航运业的垄断态势.
第1419/2006号条例、班轮市场、反垄断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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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2009-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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