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06.01.022
论诉前扣船担保方式
论述了抵押和质押作为担保方式在海事诉讼中不是运用最多的,程序法中对这两种担保方式的规定,为中国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理论提出了新的课题.保证是诉前扣船中最常用的担保方式,保证人的资格对保证的实现至关重要.优先权在诉前扣船中适用具有可行性,浮动抵押不能适用于诉前扣船.
诉前扣船、担保、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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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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