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05.01.033
"同心泉"号船一案涉及的船东责任与责任限制
通过对"同心泉"号船一案的分析,意在澄清以下两点:一是制作海运单证是承运人的责任,期租项下当船东不是承运人时,不应对单证的制作和携带承担责任;二是在海运合同追偿案中,追偿人和被追偿人的权利义务是独立的,在责任限制问题上也是如此,并且责任人的受雇人的过错不当然导致责任人本人丧失责任限制.
船东责任、责任人、责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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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2006-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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