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05.01.016
船舶污染造成的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研究
分析了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生态的含义,区分了资源损失与财产损失、渔业资源损失与渔业损失、渔业资源中长期损失与天然渔业资源损失的不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海洋环境损害"的定义,主张放弃"渔业资源中长期损失"的提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和天然渔业资源损害等都应属于利润损失之外的环境损害,而且对此种海洋环境损害的赔偿,只应限于已实际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合理复原措施的费用.
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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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2006-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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