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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7659.2004.01.016

外汇核销和提单权利

引用
外汇核销是我国对出口单位实行的一项外汇管理制度,出口企业已进行外汇核销,能否作为认定已收到贸易货款的依据?即使已收到贸易货款,但仍持有正本提单,能否向承运人主张提单项下的货物权利?法院将提单项下的货物不能交付赔偿,与侵权责任中的赔偿概念相混淆,导致了货物所有权的主张必须是以损失为前提的错误法律观点.

外汇核销、提单权利、合同权利、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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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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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商法年刊

1003-7659

21-1034/D

15

200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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