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659.2003.01.028
未到期债权在船舶拍卖中的法律地位
未到期债权在海事领域产生的问题日渐突出,但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没有对其做特别规定,实践中就难免出现未到期债权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的状况.本文撷取其中一例加以探讨,即船舶拍卖中未到期债权的法律地位.运用"债权平等性"、"两分诉权"、"预期违约"等理论,对该类债权在船舶拍卖两个核心环节--债权登记和价款受偿--中的法律地位分别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得出最终结论.
未到期债权、船舶拍卖、法律地位、债权登记、价款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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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1.9(国际法)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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