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58/j.issn.1008-813x.2019.0329.01
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我国西北地区面临着加速经济发展与加强环境治理保护的双重课题.但仍有部分地方政府与企业重发展、 轻环保,造成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通过分析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例,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与试点的实践经验,从明确诉讼主体资格、 赔偿范围、 实施诉讼和磋商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等方面,提出我国西北地区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
西北地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追诉、制度完善
29
D922.68(中国法律)
2018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祁连山国家公园制度建设与地方立法研究》FX025
2019-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