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58/j.issn.1008-813x.2019.0304.0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的法理分析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应当纳入法治化轨道.生态环境损害涉及到的是公法问题,却由政府作为代表生态环境的民事权利人通过私法途径请求损害赔偿,存在着理论困境.因此,需要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责任进行界定,探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的无过错归责原则,明确构成要件与免责事由,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法理支撑.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责任、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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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西北地区生态风险的环境法应对研究》YB052
2019-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9-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