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58/j.issn.1008-813x.2018.0726.01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法律进路
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检察建议具有法律监督性质,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对环境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方式.检察建议置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之前监督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在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干预中起到缓冲作用.未来我国检察建议的完善应当注意拓展检察机关提起检察建议的范围、细化检察建议与行政公益诉讼的衔接、保障检察建议的实践效力.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概念解构、法律性质、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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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8(中国法律)
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基于风险的环境治理多元共治体系研究》15ZDC031;2017年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学术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我国生态环境法制及防震减灾法若干问题研究》GDT2017003;贵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贵大研CXJD[2015]007
2018-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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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