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13X.2012.05.002
环境救济法的体系——由四川藏区农村环境公害问题引出
以四川藏区农村的环境公害问题为引入对象,结合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农村生态环境法制管理救济机制和应对机制,从现行相关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法理角度,初步阐释适合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实现的救济处理机制和救济途径,从而在一定程序上构建起我国的环境救济法体系.
环境公害、救济法、救济机制、四川藏区
D922.68(中国法律)
2012-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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