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环境保护法研究——以生态系统管理为中心的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
流域水污染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和谐社会构建的严重阻碍.流域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及流域管理的历史发展决定了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制度构建必须着眼于流域整体生态系统.流域生态系统管理法是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制度保障,其在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系统的、开放的、可持续的思维模式设计制度结构;其根本价值是保障流域整体利益的实现,是一部涵盖对流域生态系统有重大影响或潜在重大影响的流域自然、社会、经济各要素的综合法;其制度结构应该以水环境保护为基点,以流域生态系统整体安全为目标.具体包括流域生态阈值管制制度、流域产业发展制度、流域环境资源产权制度、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流域生态保护基金制度、流域环境教育及培训制度、流域管理执法与实施保障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
生态系统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D63;S7
2011-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6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