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1991文本优势强化国际合作益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优势暨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合作益处研讨会在京召开
@@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通过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方式,保证培育新品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新品种拥有排他的独占权.1997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4月3日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公约1978年文本,经过5年的实施与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为了对我国在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取得成就给予肯定,有意促进我国加入UPOV1991年文本公约,更加有效地保护育种者利益,UPOV于6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优势暨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合作益处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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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D92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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