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98/j.cnki.1004-3667.2020.11.17
职业教育类型论
国务院明确“职业教育类型论”,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是我国对世界职业教育的一大理论贡献.从教育发展的历史逻辑起点和教育分类的逻辑起点两个维度,运用矛盾法则,分析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联系与区别,探讨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理论依据;研究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基本运行规律,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和“知行合一、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以期利于丰富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理论和加快发展我国现代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类型、逻辑起点、教育标准分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2020-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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