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98/j.cnki.1004-3667.2019.10.05
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与大学权责结构变迁的制度逻辑——历史制度主义的透视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与大学权责结构历经三大发展阶段.基于此,借助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研究发现我国政府与大学权责结构的变迁根本上由中国共产党全国执政地位的确立、社会经济体制安排和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等宏观制度背景所决定;经济发展、利益因素、观念等政治变量及相关行为主体和政府与大学权责结构的互动是其重要影响因素.同时,政府与大学权责结构变迁存在明显的路径依赖,也存在以重大事件为表现形式的“历史否决点”.由此,加快推进政府与大学权责结构的构建和完善,需充分观照相应时代的现实需求、注重相关行为主体的利益诉求、遵守政府与大学权责结构变迁的本质规律和内在机理等.
政府与大学权责结构、历史制度主义、制度逻辑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府学’权责结构变迁的制度逻辑研究”KYCX19_2150;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府学’权责结构变迁的制度逻辑研究”ZGKD19_2150的研究成果
2019-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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