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98/j.cnki.1004-3667.2019.05.03
论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权
省级政府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主体,加强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应通过区分举办者权利和行政管理者权力的思路来厘清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权的内涵,落实省级政府的举办者权利,扩大省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力并予以法律保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
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权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高等教育法治的国际比较与最新发展”BFA180071的研究成果
2019-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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