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6298/j.cnki.1004-3667.2018.09.12

论独立学院管理费的性质

引用
独立学院向挂靠高校支付的“管理费”有两种性质:一是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本;二是其办学收益.如果是办学成本,该项管理费就应该直接支付,而不论独立学院当年度是否有办学盈余.如果是办学收益,则应对独立学院的成本收益进行核算后,从其当年的办学盈余中支付,若没有盈余,则不能支付.实践中,当事人经常混淆管理费的上述两项性质,从而导致管理费纠纷的产生.

独立学院、办学成本、办学收益、管理费

201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4-68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高教研究

1004-3667

11-2926/G4

2018,(9)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