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98/j.cnki.1004-3667.2018.04.13
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主体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强化企业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的重要主体作用.什么叫“重要主体”?就是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离开了企业这一重要主体的参与,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是“合而不深”,学校习惯于按自己的方式培养人才,企业这一重要主体参与不深,从而产生“两张皮”现象.《意见》的出台,为推进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
201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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