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6298/j.cnki.1004-3667.2018.04.13

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主体作用

引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强化企业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的重要主体作用.什么叫“重要主体”?就是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离开了企业这一重要主体的参与,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是“合而不深”,学校习惯于按自己的方式培养人才,企业这一重要主体参与不深,从而产生“两张皮”现象.《意见》的出台,为推进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

201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高教研究

1004-3667

11-2926/G4

2018,(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