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98/j.cnki.1004-3667.2016.09.16
民办高校“股份制—双法人”治理模式研究
我国多数民办高校具有“公益”“营利”双重特征,“股份制-双法人”治理模式是能够使教育的公益性与投资的营利性之间达到较好均衡的一种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模式.该模式在浙江教育股份制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起来,具有融资功能强、使创办人的价值得到明确承认、克服家族式管理的不足等优势.在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政策的规范下,具有较强的出资人权益保障机能,但其组织公益性体现机能还需要优化,比如推进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理事会模式、完善内部治理权力的制衡机制等.
民办高校、股份制、双法人、治理模式
本文系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近代私立大学招生考试研究”12JJD880017的研究成果
2016-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