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98/j.cnki.1004-3667.2016.03.14
英国大学法人制度确立的历史过程及其当代困境:剑桥大学的案例
与一般大学不同的是,剑桥大学在成立时既没有创始特许状,也没有创始人,最初是根据习惯法中的风俗或时效而成立的.从建校早期开始,剑桥大学就运用了法人的所有权利,但一直到1571年的《牛津剑桥大学法》,剑桥大学才被正式的法人化.但是,由于英国的法律体系并不严格区分公法人和私法人,同时剑桥大学等英国大学又依赖政府的拨款资助,因此一定程度面临着“国立化”困境,其办学自主权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大学法人、剑桥大学、学术自治
本文系“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YETP0048的研究成果
2016-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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