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立大学教师申诉制度探析——以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为样本
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的教师申诉制度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关于学术型教师的普通申诉制度;第二部分是关于行政型教师即后勤和行政职员的申诉制度:第三部分是对行政型教师申诉中的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第四部分是学术型教师涉及歧视问题的中诉制度。这四个部分不仅体现了美国公立大学的教师申诉制度的一些共性,也反映了其自身特色。该教师申诉制度对于从实体和程序上进一步完善我国公立大学的教师申诉制度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大学、教师申诉
G649.1(高等教育)
司法部2009年度一般项目“大学治理中的程序缺失及其补救研究”09SFB2020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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