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法律硕士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考——基于学徒制的分析
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生培养模式存在现实培养质量与培养目标设置之间的差距及社会认同感与共同体同质性特征的缺失等问题。学徒制培养模式涵盖实践性、技能性以及真实的办案环境等本质特征,比较符合法律硕士生教育目标的要求,并有助于法律硕士生归属感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学徒制对于革新法律硕士生培养方式,实现法律硕士生的培养目的具有启示作用。
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学徒制
G643(高等教育)
2012-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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