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民办高等院校公益性与营利性的内在联系
随着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的逐步发展,关于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的问题,一直是专家关注和讨论的热点。其中一种观点认为,民办高校办学有多种目的,可以兼顾营利性和公益性。这种观点一方面反对民办高校以营利为唯一目的.另一方面认为公益事业不是慈善事业,公益性并不一定体现在不能营利上。民办高校在产品的属性上属于私人产品。因此,投资主体必然会追求资本的保值增值;同时民办高校所提供的服务属于教育范畴,因此亦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我国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这两者既不属于同一范畴的一对矛盾,也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营利性并不一定妨碍民办高校的公益性.公益性和营利性并不矛盾.可以并存。
民办高校、公益性、营利性
G40-092.7(教育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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