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667.2002.09.017
论扩大高校招生工作自主权与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 一、高校招生工作自主权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法>第32条规定:"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高校招生工作既要确保学校的发展规模,又要保证生源的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这项工作日益引起高等学校的普遍关注.评价一个学校的办学水平,最关键的指标有两个:一是教师水平;二是学生质量.生源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声誉,可以说生源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
高校、招生工作、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生源质量、自主调节、学生质量、教育发展、教师水平、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规模、生命线、教育法、工作日、组成、指标、评价、国家
G6(各级教育)
200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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