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3667.2002.04.028
WTO框架下的法学高等教育
@@ 一、WTO对法学高等教育的要求
1.WTO对法律改革的要求
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中国发生过两次法律变革.第一次发端于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确立.为促进民商事交往及引进外资,我国相继制定了<民法通则>及<外资企业法>等法律.第二次以90年代初期邓小平南巡讲话为契机,着手制定了涉及企业、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制度的相关法律.毋庸置疑,当中国加入WTO后,必将揭开第三次法律变革的序幕,并将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框架、法学、法律变革、中国、邓小平南巡讲话、民商事交往、引进外资、企业法、民法通则、开放政策、高等教育、法律改革、法治建设、房地产、制度、证券、金融
G64(高等教育)
200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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