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31/j.cnki.zggyyx.2020.01.030
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中关于活动性肺结核认定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WS 288-2017)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其诊断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为了避免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将结核病专科医院诊断的疑似肺结核和临床诊断肺结核误认为是活动性肺结核,导致鉴定结论不准确的现象发生,河北省劳鉴委组织专家进行了专题研讨.现将研讨的内容以及在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中关于活动性肺结核认定程序达成的共识报告如下,并附典型病例分析供同行借鉴参考.
尘肺、活动性肺结核、确诊病例、致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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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5.2(劳动卫生)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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