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631/j.cnki.zggyyx.2014.05.027
三明市1071例尘肺患者致残等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GB/T16180-2006),对1071例尘肺患者职业病致残鉴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发现,致残等级与尘肺期别、肺功能损伤程度、接尘工龄均有统计学意义,提示尘肺的致残等级鉴定需要结合各种因素,在难以判定通气功能障碍程度时需作血气分析,呼吸困难有必要列入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
尘肺、致残等级鉴定、血气分析、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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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5.2(劳动卫生)
2014-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7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