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与集群企业知识资产的治理机制
产业集群中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地理、制度、认知上的高度邻近性,导致知识高度溢出和技术快速模仿,出现大量侵权行为,严重遏制了集群的创新活力.集群情境下,企业基于“单打独斗”的“独占体制”缺位和“隔离机制”失效,需要借助中间组织的特定制度安排来达到治理知识资产的目的.本文结合独占性视角与合法性视角,运用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对浙江省内5个产业集群进行了探索性案例研究,得出以下结论:集群企业知识资产治理是集群情境下对集群参与者的创新活动存在激励和约束作用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同时包含基于“单打独斗”的独占性机制与基于“集体行动”的合法性机制;在中国当前知识产权体制和知识产权意识背景下,集群企业知识资产治理以合法性机制为主,独占性机制为辅;从独占性到合法性,基于制度创业,本文打开了集群企业知识资产治理的黑箱,建构了“集群企业知识资产治理—创新合法性压力—治理绩效”的从创新中获益的逻辑架构.
产业集群、知识资产治理、知识产权、可编码知识、不可编码知识
F270(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18-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157-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