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的劳资分配
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的主导形态是模块化契约网络组织,具体包括模块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规则设计商三类组织形态.本文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的劳资分配是对税后增加值(即税后V+M部分)的分配,具体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劳资作为一个整体(法人形式出现)以中间产品件工契约方式所进行的产业组织层面的分配,劳资群体的分配受益格局是按模块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规则设计商顺序依次显著递增:二是劳资在产业组织层面的分配基础上所进行的企业层面的分配.本文分析指出,三类企业的劳资分配范式分属于三种不同范式:模块制造商--物质资本主导的分配范式,系统集成商--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共同主导的分配范式,规则设计商--人力资本主导的分配范式.三类企业劳资在分配中的身份、地位、收入模式、分配依据、分配顺序以及分配治理等都存在很大的不同,本文对它们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
战略性新兴产业、模块化网络组织、劳资分配、税后增加值、分配范式
F062.9(经济学分支科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BJL022
2011-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