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1439.2013.10-003

同一患者应用自体骨植骨和椎间融合器行椎体间融合术治疗腰椎滑脱症的比较研究

引用
背景:目前国内外公认椎体间融合术(PLIF)是治疗腰椎滑脱症的最佳手术方式,但椎间融合器的应用尚存争议。目的:比较同一患者应用自体骨植骨和椎间融合器行PLIF治疗不同节段腰椎滑脱症的临床疗效。<br>  方法:2008年3月至2012年1月收治两节段腰椎滑脱症患者61例,两个病变节段分别应用自体骨植骨和椎间融合器行腰椎后路PLIF。术前、术后和随访期间的日本骨科学会(JOA)下腰痛功能评分、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ODI)、视觉模拟评分(VAS)进行临床疗效评估;Tailland指数、Boxal指数、滑脱角、腰椎生理前凸角进行影像学疗效评估;Suk法进行椎间融合评估;测量比较各节段的椎间隙及椎间孔高度。<br>  结果:全部获得随访,随访时间为11~47个月,平均28.4个月。JOA评分治疗改善优良率为91.8%,术后JOA评分、ODI、VAS、Tailland指数、Boxal指数、滑脱角、腰椎生理前凸角均较术前明显好转(P<0.01),且末次随访无丢失(P>0.05)。应用自体骨植骨的融合时间为(8.8±3.4)个月,融合率为93.4%;应用椎间融合器的融合时间为(9.4±2.9)个月,融合率为95.1%,两种椎间融合方式的融合时间及融合率相比较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术后各腰椎间隙前缘高度、后缘高度、平均高度及椎间孔高度均较术前明显提高(P<0.01),但两种椎间融合方式术前和术后的腰椎间隙前缘高度、后缘高度、平均高度及椎间孔高度相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自体骨植骨椎间融合方式末次随访的椎间隙前缘高度、平均高度及椎间孔高度与术后比较丢失明显(P<0.05)。<br>  结论:两种椎间融合方式均获得良好的临床疗效及椎间融合,而椎间融合器在维持椎间高度方面表现优异,其联合前方自体骨植骨可以作为PLIF的理想椎间融合选择。

腰椎滑脱、椎体间融合术、椎间融合器、自体骨

R68;R65

2013年院级科研课题资助项目

2013-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97-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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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骨与关节外科

1674-1439

11-5662/R

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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