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5804.2016.06.014
科技创新中的“负面清单”模式——以政策激励为视角
以积极的政策对科技创新加以激励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就科技创新属性而言,政策激励的原则是不触及科技创新过程,保证科技创新的自主性.借鉴经贸领域的负面清单模式能够体现这一原则.它在激励科技人员自主性创新的同时,还有助于管控科技创新风险,约束不规范、不合法、不符合社会伦理以及威胁国家安全的科技创新行为.负面清单模式不是替代正面清单模式,而是一种补充机制.当前,在建构负面清单模式的过程中,迫切的任务是明确“限制”与“禁止”准入的边界,为负面清单决策提供科学的评估依据,建立负面清单制定的多元主体参与格局.
科技创新、负面清单、激励、边界、风险管控
DF37;C939(行政法)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组织参与应急治理的政策激励研究”16AZZ015;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城市应急管理的比较研究”201508310047
2016-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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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