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7645.2020.06.002

对我国建立市场主体休眠登记制度的探讨

引用
营商环境的优化不仅包括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还包括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治理升级.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需要通过创新治理手段“保市场主体”,有必要引入休眠登记制度.休眠登记是对持续处于停止经营状态的市场主体进行信息记录和管理的行政确认行为.取得休眠登记的市场主体可以在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获得暂停缴纳税款、社保金等保障,等待自身经营状态好转之后,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重新开始经营.我国应当明确休眠登记的启动条件,建立完备的休眠登记程序,构建休眠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和构筑以社会信用为基础的休眠登记责任机制.

休眠登记制度、企业休眠、“放管服”改革

本文系湖南省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重大课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机制研究”;湖南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项课题“疫情防控治理中政府间权责配置优化的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20-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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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1004-7645

11-2965/F

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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