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645.2018.01.007
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2017年11月28日)
在全国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砥砺建设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形势下,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该法适用范围、执法体制、规制行为、执法手段、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与时俱进的修改和调整,既是完善我国市场监管体制的立法成果,也是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体现,更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有力法律武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凝聚着系统上下的执法经验和执法成果,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市场竞争认知的发展和创新.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领会贯通,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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