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645.2017.10.008
数字经济的垄断与竞争:兼评欧盟谷歌反垄断案
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以计算机、网络、通信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革命催生了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数字经济与数字市场(Digital Market)①的概念密不可分,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开放、公平和无缝的网络市场,提升经济效率、催化新技术和新业态.②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我国政府对数字经济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也日益加深,“互联网+”“分享经济”和“数字经济”相继被写入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目前,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我国数字经济总体量大约为22.7万亿元,占2016年全国GDP总量的30.61%.
数字经济、垄断与竞争、欧盟、谷歌、移动互联网、互联网技术、认识和重视程度、政府工作报告、网络市场、深度融合、农业经济、经济效率、经济社会、技术革命、工业经济、分享经济、发展形态、总体量、云计算、新业态
F2 ;F12
2018-0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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