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645.2016.10.009
大数据背景下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与保护
市场主体信息不仅承载着个体权益,在很大程度上与商业机密、社会形象信誉、消费安全、国家安全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大数据产业的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的信息归集、使用与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市场交易过程中的个体隐私及信息公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遭遇严重冲击.当前,如何寻求市场主体信息的合理公示及有效保护成为面临的立法难题.笔者认为,应当跳出传统框架,综合协调民法与行政法的区域边缘衔接,根据公平、合理、过错责任原则,构建安全、信任的大数据环境.
数据背景、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主体信息、过错责任原则、大数据、消费安全、有效保护、数据环境、市场交易、商业机密、区域边缘、法律框架、个体权益、行政法、形象、信誉、信任、协调、全息
TN4;TP3
2017-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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