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645.2016.03.012
让市场与监管在平衡中发展——浅论行政法学平衡论视角下的工商行政管理
2014年以来,工商行政管理进行了许多重大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分级管理,县级工商、质监、食药合并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工商流通领域食品监管职能划转,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实行“先照后证”等,工商行政管理从监管执法理念到机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这充分体现了在市场监管体制安排层面淡化权力色彩,兼顾秩序与自由的平衡理念.本文以行政平衡论为视角,在回顾工商行政管理与公民关系由偏重制约向追求公私权益平衡转变基础上,剖析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经济新常态下市场和监管平衡发展.
市场监管、行政法学、行政平衡论、视角、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秩序与自由、准入门槛、转变、执法理念、政府职能、体制安排、市场主体、市场监督、深化改革、权益平衡、平衡理念、平衡发展、流通领域、监管职能
D92;TS9
2016-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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