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645.2015.12.013
论现行市场监管体制下之商事争议仲裁指引——浅谈市场监管部门宣传普及仲裁法意义与途径
本文试从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重组及其职能特点角度,阐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加大执法人员和商事主体对仲裁法的认识,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将仲裁法广泛运用于商事活动全过程.通过指导、规范合同订立,提升签订质量,更好、更有效地运用规范的仲裁条款,及时解决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增强交易安全紧迫感,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使商事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充满生机与活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商事仲裁、规范指引
D92;F27
2016-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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