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7645.2013.07.012

规范预付式消费的思考

引用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方式在给消费者带来优惠、便利的同时,也伴生着诸多风险,成为当前消费领域纠纷频发的热点.如何规范预付式消费,在发挥其增强市场经济活力作用的同时,降低其对消费者权益的潜在损害,值得工商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一、现行法规对预付式消费的规定 与预付式消费快速发展的状况相比,我国立法进程相对缓慢,目前尚没有预付式消费的专门规定,具体规定散见于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规范性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领域、消费方式、现行法规、立法进程、具体规定、经济活力、工商部门、经营者、状况、增强、损害、收款、市场、商品、纠纷、服务、风险、法律

D92;D91

2013-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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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004-7645

11-2965/F

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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