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645.2013.01.010
一起公司变更登记案件引发的撤销争议及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一、案情
云南某药业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9日由股东吴某、李某(系母女关系)分别出资20万元和80万元设立登记,注册资金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某.其间进行了三次变更登记:其一,1999年6月3日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公司股东、注册资金,变更后增加了耿姓股东三人(出资共计15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金增至250万元;其二,2002年10月,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法定代表人,由李某变更为耿某;其三,2004年6月,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公司住所.
变更登记、案件、撤销、注册资金、登记机关、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设立登记、母女关系、出资、住所、云南、药业、东吴、案情
D92;F27
2013-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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