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645.2006.12.032
实施"以所带村"推进助农机制建设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龙岩市工商局积极探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新思路,坚持"工商所能、法律所依、政府所想、村域所需、企业所求、群众所愿"的原则,推行"以所带村、服务三农",把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融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中,努力打造服务"三农"新平台,促进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工商局、农民增收致富、服务三农、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经济发展、新平台、龙岩市、工商所、政府、思路、群众、企业、决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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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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