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645.2004.03.019
抵押物权属证明的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是作形式审查,不是实质审查,而抵押物的权属及占有管理状况进行核实,是贷款方的基本职责;在抵押登记中,当事人较常提交的抵押物权属证明表现形式;办理抵押物登记,是确认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不是由登记机关对抵押权的实现提供担保.鉴于目前没有规定抵押双方当事人串通、骗取登记的法律责任,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担保法>补充法律责任.
抵押物权属、证明、担保法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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