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7645.2003.11.017

略论电子合同形式的合法性

引用
@@ 合同的合法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必要前提.合同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四方面,一是主体合格,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内容合法,四是形式合法.电子合同需满足上列四方面要求才是合法有效的.前三项法律要求的满足一般没什么问题,关键是合同形式合法性问题.各国立法对合同形式的规范主要是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无纸化",因而传统的书面文件的法律规定成了发展现代通信手段的障碍,电子合同可能因形式不合法而被认为无效,不予保护.

电子合同、合同形式、合法性问题、形式合法、意思表示真实、通信手段、四方、书面形式、各国立法、法律要求、法律规定、法律保护、必要前提、无纸化、合同区、当事人、障碍、文件、合格、规范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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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004-7645

11-2965/F

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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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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