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7645.2003.04.022

一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利剑--谈《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引用
@@ 2002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务院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同时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这块磨剑石上,数年来磨成和祭出的一把利剑.<办法>明确规定了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机关及其职责;赋予了查处机关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加重了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市场经济秩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整顿和规范、执法手段、执法人员、行政法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社会主义、经营行为、合法权益、公平竞争、法律责任、法律武器、常务会议、消费者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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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004-7645

11-2965/F

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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