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645.2001.02.001
中国侵权法理论的误区与进步--写在《专利法》再次修订与《著作权法》颁布十周年之际
@@ 一
2000年8月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修正案,这已经是该法第二次修订了.
由于<专利法>在Trips协议框架文件已基本形成的1992年,曾参考国际惯例作过一次修订,所以它本来已是我国知识产权三个基本法中,与世贸组织的要求差距最小的一个.在2000年8月的再次修订中,条文顺序并未大变,即没有大改,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不过,在这种"小改"之中,该法仍有许多明显的进步.从法理上看,至少有下面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中国、侵权法理论、误区、专利法、再次修订、著作权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知识产权、世贸组织、框架文件、国际惯例、修正案、基本法、协议、会议、差距
D92;H31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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