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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124X.2013.11.007

港口码头企业“营改增”实施成效研究--基于浙江嘉兴港码头企业的调查

引用
包括浙江省在内的8个省份自2012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嘉兴港区域范围内目前拥有各类企业近30家,主要从事码头装卸、港口拖轮经营、理货、仓储服务等行业,都归属于“营改增”试点改革所涉及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行业”。从改革实施进程来看,多数企业的税负实现了下降,达到了减税的改革目的,但是也出现了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这与我们在“营改增”实施前的测算报告基本一致。因此,值得思考的是:产生这一现象的成因究竟是什么?它是否会影响“营改增”改革的进程与结果?如何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上述问题的探讨与解决,有助于消除当前关于“营改增”后企业对税负变化的疑惑,对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营改增”改革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港口码头、企业税负、实施成效、浙江省、嘉兴、试点改革、应对措施、服务行业、码头装卸、进程、各类企业、改革实施、代服务业、仓储服务、增值税、实施前、营业、物流、拖轮、税改

U65;TV1

2013-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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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港口

1006-124X

31-1232/U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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