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民法典
第七卷国际私法<br> (2011年10月1日起生效)<br> 第一编总则<br> 第2557条调整对象<br> 1.本法规定国际私法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br> 2.本编意义上的国际私法关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及其他私法关系。<br> 3.在罗马尼亚参加的国际条约、欧盟法和其他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本编的规定。
罗马尼亚、国际私法、涉外因素、商事关系、国际条约、调整对象、特别法、欧盟法、总则、法律、法规
D9 ;DF9
罗马尼亚新《民法典》2009年颁布,2011年10月1日起生效。第七卷取代了1992年罗马尼亚国际私法典。新《民法典》官方文本载于罗马尼亚官方公报2011年6月10日第409号。本译文根据罗马尼亚官方文本译出,翻译得到罗马尼亚比较法和国际私法学会主席Florin Ciutacu教授的帮助,特致谢意。
2015-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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