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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工会经费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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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滦平县国税稽查局在对该县某商业银行进行所得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1月-2000年9月,用普通收据拨付给企业工会3600元工会经费,并在计算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税务机关对这部分工会经费给予剔除.对此,企业人员十分不解,认为<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工会经费可以按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并在税前扣除,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也没有超标,为何不予扣除呢?

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暂行条例、税务机关、商业银行、企业人员、企业工会、工资总额、拨付、滦平县、河北省、职工、提取、收据、检查、计算、稽查、国税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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