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改革必须树立遵从宪法意识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对我国现行宪法即“八二宪法”的第五次修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居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地位,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新中国成立近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必须树立遵从宪法意识.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改革的进程中,教育战线应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教育规律,深刻把握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双重内涵,站在历史高度的新时代,深化遵从宪法意识,实现教育战线的强国梦、复兴梦、小康梦与中国梦.
深化教育改革、宪法意识
G725;G40;D9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ZDC003
2018-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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