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科学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问题,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一项重大的理论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和发展.这一理念的确立,不仅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而且对于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任务和目标的确立乃至变革,也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等法学教育、法治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执政能力建设、建设社会主义、理论创新、法治实践、法学理论、共产党、目标、科学、基础、变革
G64(高等教育)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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