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权利为本位规范高校学生管理
@@ 法治与德治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法治以权利为本位,德治以义务为本位.我国学校多年来形成的主要以道德教化学生的历史传统,并以道德规范为基础构筑学生管理规则,使得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实际上是以学生的义务为本位,而不是以学生的权利为本位.
学生权利、道德规范、高校、学生管理、义务为本、学生的权利、法治与德治、历史传统、管理规则、道德教化、学校、校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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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教育)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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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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